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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第846号 “关于对2004年8月16日第1085号 ”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 “问题及该法令批准的条例进行修改 ”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令。
来源: | 作者:上海经合 | 发布时间: 2024-10-31 | 1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2004年8月16日第1085号俄罗斯联邦总统令“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的问题”(《俄罗斯联邦立法集》,2004年第34号第3541条;2006年第49号第5192条;2008年第43 号第 4921 条;第 47 号第 5431 条;2012 年第 7 号第 818 条;2013 年第 26 号第 3314 条;第 52 号第 7137 条;2014 年第 36 号第 4833 条;第 44 号第 6041 条;2015 年第 4 号第 641 条;2016 年第 1 号第 211 条;2017 年第 48 号第 7137 条)中引入 “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的问题”。7137; 2014, N 36, Art. 4833; N 44, Art. 6041; 2015, N 4, Art. 641; 2016, N 1, Art. 211; 2017, N 48, Art. 7198; 2018, N 20, Art. 2818; 2019, N 24, Art. 3057; 2020, N 35, Art. 5554; 2021, N 21, Art. 3552; N 50, Art. 8526; 2023, N 22, Art. 3919) 和经本法令批准的《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条例》应作如下修正

2023年11月8日第846号 “关于对2004年8月16日第1085号 ”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 “问题及该法令批准的条例进行修改 ”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令。

1. 在2004年8月16日第1085号俄罗斯联邦总统令“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的问题”(《俄罗斯联邦立法集》,2004年第34号第3541条;2006年第49号第5192条;2008年第43 号第 4921 条;第 47 号第 5431 条;2012 年第 7 号第 818 条;2013 年第 26 号第 3314 条;第 52 号第 7137 条;2014 年第 36 号第 4833 条;第 44 号第 6041 条;2015 年第 4 号第 641 条;2016 年第 1 号第 211 条;2017 年第 48 号第 7137 条)中引入 “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的问题”。7137; 2014, N 36, Art. 4833; N 44, Art. 6041; 2015, N 4, Art. 641; 2016, N 1, Art. 211; 2017, N 48, Art. 7198; 2018, N 20, Art. 2818; 2019, N 24, Art. 3057; 2020, N 35, Art. 5554; 2021, N 21, Art. 3552; N 50, Art. 8526; 2023, N 22, Art. 3919) 和经本法令批准的《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条例》应作如下修正:

(a) 法令第 6 段

第 1 分段中的 “260 件 ”改为 “289 件”;

第 2 分段中,将 “1012 个单位 ”改为 “1101 个单位”;

b) 在《条例》中:

第 6(1)段改为

“6(1). 俄罗斯国家技术和经济安全委员会应在其职权范围内,确保建立一个信息自动化系统,以管理重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信息和安全技术保护活动,并确保该系统的运作";

第 8 段

用以下内容补充第 6(1)分段:

“6(1))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经济部门对信息系统和其他重要信息基础设 施的对象进行集中核算,并监测当前信息的技术保护状况,确保重要信息基础设 施的重要对象的安全;";

用以下内容补充第 6(2)分段:

“6(2))在其职权范围内及时向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构和组织通报对信息安全的威胁和信息系统及其他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对象的脆弱性,以及针对这些威胁和脆弱性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

用以下内容对第 6(3)分段进行补充

“6(3))在其职权范围内,与联邦政府机构和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政府机构办公 室、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构和组织 共同制定信息技术保护管理程序,确保重要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同时考 虑到这些设施的行业特点(以下情况除外)

补充第 6(4)分段,内容如下

“6(4))应在其职权范围内,组织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构和组织的机构在采取措施提高信息技术保护水平和确保重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时进行互动;";

用以下内容补充第 6(5)分段

“6(5))组织和进行联邦国家机关和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国家机关、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和组织在技术保护信息和确保重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方面的活动效力评估;"。

2. 2. 俄罗斯联邦政府在起草下一财政年度和计划期间的联邦预算时,应为执行本法令提供预算拨款。

(3) 本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