ТР ЕАЭС 044/2017 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TR EAEU 044/2017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安全,包括天然矿泉水-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TR EAEU 044/2017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欧亚理事会决议通过经济委员会2017年6月23日第 45 号,适用于:
a) 与食品相关的包装饮用水,
在欧盟关税区放行并用于对消费者的销售,包括:
- 天然矿泉水(包括天然餐桌水矿泉水、药表天然矿泉水和药用天然矿泉水);
- 混合饮用水;
- 处理过的饮用水;天然饮用水;
- 婴儿食品的饮用水;
- 人工矿化饮用水;
b)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过程包装饮用水。
TR EAEU 044/2017“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安全性,包括天然矿泉水” 下载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7年6月23日第45号决定《关于欧亚经济联盟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安全的技术规定》;
包含研究(测试)和测量的规则和方法的标准清单,包括应用和实施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安全性”的要求所需的抽样规则”(TR EAEU 044/2017)和实施技术法规对象的合格评定;
标准清单,因此,在自愿的基础上,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安全性”(TR EAEU 044/2017)的要求
EAC合格评定
EAC符合性声明:根据方案 1d、2d、3d、4d、6d进行申报
国家注册-SFR
国家控制(监督)
EAC 标志
根据管制产品只有 获得EAC证书或EAC符合性声明并且产品标有EAC标志才可以投放欧亚联盟市场,没有获得EAC认证可处以罚款或没收。
联系:021-36411223 eac@cu-tr.org 手机/微信:18621862553
微信号 扫一扫联系我 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