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22年4月15日№50 "关于修正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9年8月8日№114的决定 "的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关于能源消耗设备的能源效率要求"(TR EAEU 048/2019)的生效日期推迟到2025年9月1日(以下简称-决定,欧亚共体理事会,技术法规)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22年4月15日№50 "关于修正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9年8月8日№114的决定 "的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关于能源消耗设备的能源效率要求"(TR EAEU 048/2019)的生效日期推迟到2025年9月1日(以下简称-决定,欧亚共体理事会,技术法规)。
欧亚共体理事会的同一决定将欧共体理事会的决定生效日期推迟到2025年3月1日,该决定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耗能设备的标签形式及其注册规则。 上述技术法规的附件№3、5、6、9、12、13、14中的一些要求的生效日期被推迟了三年。

我们还想提请您注意以下情况。
白俄罗斯共和国在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估和符合性评估机构的认证方面的立法规定,在对欧亚经济联盟的技术法规尚未生效的产品进行符合性评估时,适用白俄罗斯共和国的立法行为。
目前,耗能设备被列入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2016年10月16日第849号决定批准的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合格评定系统的强制性合格评定对象清单中,并须接受符合能源效率要求的强制性认证。
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的这一法令规定了需要认证的特定类型的耗能设备及其必须满足的能源效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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